當前位置:首頁 > 教育動態 > 前沿洞察
教育動態Education dynamics
地方須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
發布時間:2020-06-03 20:14   發布者:光明日報

據媒體近日報道,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及說明,并在6月28日前公開征求意見。據悉,北京還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社會報告、舉報制度,將北京12345市民服務熱線作為統一的社會報告、舉報電話。

  從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蔓延的情況看,建立健全地方性和全國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是事關人命乃至國運的大事要事。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早確認、早應對,是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不二之選。這個機制,當然不是紙面上的一系列條文規定,而是活的、可操作、可執行的制度,是預案完備、反應靈敏、應對有方、措施有效的一整套運作機制。北京市以及各地建立地方一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是對國家層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的補充和補牢,是織密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網絡之舉。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的關鍵點就在一個“早”字。因此,任何阻礙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的行為,任何阻塞或變相阻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報渠道的行為,任何攔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行為,都是從根本上動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從而使其形同虛設的行為。從非典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的擴散、蔓延和防控過程看,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早確認、早應對,對疫情的防控來說,可以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挽救無數生命,節省防控成本,從而避免社會停擺帶來的損失。在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早確認方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應該樹立“寧可虛驚一場,不可放過一個(疑似)”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的有效性。在此,《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中有關“對非惡意報告的單位和個人,不予追究責任”的規定,就是這一原則的體現。

  經過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北京市在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時,可以更加周全地考慮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的可操作和可執行性。條例(草案)中有關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緊急時可以越級報告,和社會報告、舉報制度以及設立報告、舉報電話的措施,都是讓這個制度活起來的必要條件。

  地方一級制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是國家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網絡的終端。這些地方,就是那些需要應急處置的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地,因而是最早、最直接接觸、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之處。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層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是否靈敏和有效,決定于地方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是否靈敏和有效。沒有地方一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就不可能有全國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網絡。


中文人av岛国无码免费播放